2016/09/29 14:44:47护照办理
宝鸡护照怎么办理?宝鸡护照办理的条件是什么?宝鸡护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宝鸡护照在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1、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
2、常住户口在我市市区(含金台、渭滨、开发区)的居民,由本人向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3、常住户口在陈仓区、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千阳、陇县、麟游、太白、凤县的居民,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4、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其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由申请人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并接受民警必要的询问: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2张。
2、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交验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还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提交第1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县(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市级公安机关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级公安机关;
3、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发放护照。
办理地点
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917-3268315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
乘车路线:乘坐1、15、21、22、31、36、61、81路公交车在行政中心下车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公民申办普通护照,在15日内办结;事由紧急、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申请材料调查、上报上级机关审批的除外。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普通护照200元/本;换发护照20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补发护照20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